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注册服务协议



       

       塔城中盛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其合法运营的tczsjr.com网站(网址:www.tczsjr.com,简称“中盛金融”或“中盛金融e路贷”)及其已经开发及将来不时开发的实现部分或全部中盛金融e路贷网站功能的移动终端软件(即微信服务号、APP,包括但不限于“中盛金融”移动客户端以及公司不时开发的移动客户端软件或工具,统称为“中盛金融”,与中盛金融网站合称为“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依据本协议为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注册用户(以下简称“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用户”“用户”或“您”)提供服务。

在本协议中,根据上下文义,“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指中盛金融e路贷网站以及各类中盛金融微信服务号、APP的单称或统称。在成为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用户前,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后再选择是否接受本协议。一旦您在中盛金融e路贷网站或中盛金融微信服务号、APP提交用户注册申请,即意味着您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一、本协议的签署和修订

1.1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用户应当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身份证件的18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或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如您违反前述注册限制注册了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账户并使用了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服务的,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您的用户资格,并要求您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2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所载之各条款及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交易规则、服务规则(下称“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规则等”);所有该等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是您与公司自愿共同签订的,适用于您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以及中盛金融微信服务号、APP的全部活动。在您注册成为用户时,您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正文的全部条款及各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规则,并承诺阅读、理解并接受在您注册成为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用户后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不时发布的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规则;您同意遵守中国的各类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公司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本协议正文各条款或制定、修改各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规则并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相关系统板块发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应不时地注意本协议正文各条款及各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规则的变更,若您在本协议正文相关条款与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规则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及中盛金融微信服务号、APP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本协议正文条款和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规则使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的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的服务。

1.4您通过自行或授权有关主体根据本协议及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有关规则、说明操作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在您和本公司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您在此同意将全面接受和履行与其他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用户以及合作机构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或者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的辅助之下以电子形式签订的任何法律文件,并承诺按该等法律文件享有或放弃相应的权利、承担或豁免相应的义务。

二、使用限制

2.1、本网站中的全部内容的版权均属于本网站所有,该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数据、文章、设计、源代码、软件、图片、照片及其他全部信息(以下称“网站内容”)。网站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各国际版权公约的保护。未经本网站事先书面同意,您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不以任何形式复制、模仿、传播、出版、公布、展示网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的、机械的、复印的、录音录像的方式和形式等。您承认网站内容是属于本网站的财产。未经本网站书面同意,您亦不得将本网站包含的资料等任何内容镜像到任何其他网站或者服务器。任何未经授权对网站内容的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本网站将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2.2、您承诺合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及网站内容。禁止在本网站从事任何可能违反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或者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本网站的行为,如擅自进入本网站未公开的系统、不正当的使用密码和网站的任何内容等。

2.3、您注册成功后,不得将本网站的用户名转让给第三方或者授权给第三方使用。您确认,您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本网站后在本网站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您并由您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4、您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会员信息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如您因网上交易与其他用户产生诉讼的,用户有权通过司法部门要求网站提供相关资料。

2.5、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您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本网站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您存在违法或违反本服务协议的行为的或者您借款逾期未还的,本网站有权在网络上公布您的违法、违约行为,并有关将该内容记入任何与您相关的信用资料和档案。

三、不保证

    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中不带有对本网站中的任何用户、任何交易的任何保证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

四、网站内容监测

对于本网站内容您确认并同意本网站有权不时地根据法律、法规、政府要求透露、修改或者删除必要的、合适的信息,以便更好地运营本网站并保护自身及本网站的其他合法用户。

五、个人信息的使用

本网站对于收集到的经认证的个人信息将按照本网站的隐私规则予以保护。

六、补偿

就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由于您违反本协议及纳入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则或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害第三方的权利而产生或引起的每一种类和性质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损失和损害(实际的、特别的及有后果的),无论是已知或未知的,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就此对本网站和(如适用)本网站的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进行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七、终止

除非本网站终止本协议或者您申请终止本协议且经本网站同意,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本网站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在任何时间终止本协议或者限制您使用本网站。

八、适用法律和管辖

因本网站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本网站注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网络借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提示书

9.1、网络借贷风险提示:在您通过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进行资金出借的过程中,也许会面临以下可能导致您出借资金及收益受损的各种风险。请您在进行资金出借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保自身具备相应的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认知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并请您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是否出借资金及出借资金的数额。

(1)法律及监管风险:因许多法律和法规相对较新且可能发生变化,相关官方解释和执行可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因素引起的风险。有些新制定的法律、法规或修正案的生效可能被延迟;有些新颁布或生效的法律法规可能具有追溯力从而对您的投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2)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监管导向、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因素引起的风险。

(3)市场风险:因市场资金面紧张或利率波动、行业不景气、企业效益下滑等因素引起的风险。

(4)借款人信用风险:针对平台上的债权,中盛金融e路贷仅在债权形成前对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及相关信息进行必要审核,但是中盛金融e路贷不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或保证,并且如果发生债权转让,中盛金融e路贷不会在债权转让时再次对借款人进行信用审核,您受让的债权可能在其受让前已经存在逾期情况。当借款人因收入情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人身出现意外、发生疾病、死亡等情况,短期或者长期丧失还款能力,或者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发生变化时,您的出借资金可能无法按时回收甚至无法回收,您的预期收益可能无法实现。中盛金融e路贷没有义务对逾期的本息以及费用进行垫付或未经委托对借款人进行追索。

(5)资金流动性风险:针对您的出借本金或者回款再出借资金,中盛金融e路贷会根据网络借贷相关协议约定积极协助您寻找、推荐借款人,以完成资金出借、获取收益之目的,但中盛金融e路贷寻找、推荐借款人的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中盛金融e路贷将根据网络借贷相关协议约定在您提出需要时,努力帮助您寻找、向您推荐愿意受让债权的第三方,以完成您的债权转让,但中盛金融e路贷不对债权转让的实现以及实现时间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黑客或计算机病毒攻击、以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平台出现非正常运行或者瘫痪,由此导致您无法及时进行查询、充值、出借、提现等操作。

(7)不可抗力风险:由于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而可能导致您出借资金损失的风险。

9.2、网络借贷禁止性行为提示: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将严格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不予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请您知悉并共同进行监督:

(1)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2)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3)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4)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5)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7)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8)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9)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10)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11)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12)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13)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十、 电子合同

10.1、您因接受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服务而与公司及或交易服务商订立的包括本协议在内的法律文件均采用电子方式订立,每一份法律文件可以有多份副本,并且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论是否是您本人亲自进行的操作,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或中盛金融微信服务号、APP生成了与您的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账户对应之唯一登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绑定邮箱、昵称、ID等,以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不时要求为准)、您设置了对应的登录密码及交易密码并对您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进行验证后,任何人通过您的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账户之登录信息和登录密码登录进入您的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账户后,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或中盛金融微信服务号、APP通过投标生成确认方式签署的电子合同,均视为您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您本人的行为,一经成立生效即不可撤销,且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产生可强制执行的效力。

10.2、您根据本协议以及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的相关规则以电子方式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后,非经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得擅自修改。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或交易服务商向您提供该等法律文件的保管、查询、核对等服务,如您对该等法律文件的真伪或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可通过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的相关系统板块查阅并进行核对。如您经查询仍对法律文件的真伪、版本有任何争议,应以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或交易服务商的记录为准。

十一、 用户信息及隐私权保护

11.1、用户信息的提供、搜集及核实:

11.1.1  您承诺并保证在注册时如实填写自己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并保证及时更新您的个人信息和资料,以确保您的个人资料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更新。如果公司无法根据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您取得联系,由此导致您在使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服务过程中遭受任何损失或增加任何费用或产生其他任何不利后果的,均应由您自行承担。

11.1.2  除了您自主填写和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您同意并授权公司可以自行或通过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征信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第三方机构,下同)依法收集您的额外资料和信息,以实现公司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各项服务,搜集的资料和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您的其他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证件类型、工作信息、学历信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以及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个人身份的其他信息;

(2)您在公司的关联方、合作伙伴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及其运营的网络平台上留存或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交易记录、金融产品账户信息、投融资项目信息、履约或违约行为信息以及其他个人信息或行为数据等;

(3)您的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征信记录和信用报告及其他信用信息;

(4)您的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店铺、企业经营状况、收入情况、财税信息、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基金、保险、股票、信托、债券等投资理财信息和负债信息等;

(5)您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留存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户籍信息、工商信息、诉讼信息、执行信息和违法犯罪信息等;

(6)与您申请或使用的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服务相关的、您留存在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的其他相关信息。

11.1.3  本协议提及之用户“信息和资料”包括以上资料和信息。您同意公司可以自行或通过其他机构对您提交或公司搜集的您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核实,并对获得的核实结果进行查看、使用和留存等操作。

11.1.4  您同意公司有权按照您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上的行为自动追踪您的用户信息和资料。

11.1.5  您同意公司有权将您提交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公司搜集的关于您的信息和资料以及您使用公司服务的记录、信息进行搜集、保存。

11.2  用户信息的使用和披露,公司承诺对您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包括您主动提交的和公司搜集、记录的所有数据、信息、资料和相应的交易行为记录、交易文件,下同)承担保密义务,不将您的信息向第三方进行出租或出售,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但您在此同意并授权,公司可以直接将您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用于如下用途而无需额外取得您的同意或授权:

11.2.1  进行用户身份识别、资料核查和验证,以确保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进行的交易的安全性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

11.2.2  进行内部归类、模型建设和分析等内部使用,以改进公司对您及其他用户提供的服务。

11.2.3  向您推荐公司提供的商品、服务或推广活动,以及与公司的关联方、合作方共享,以向您提供或推荐公司的关联方、合作方的商品、服务或推广活动。您不可撤销地同意公司、公司的关联方及合作方通过站内信、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您提供、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营销活动及其他商业性信息。

11.2.4  将您必要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信用状况等)披露给通过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及交易服务商与您交易的其他主体;当您违反本协议、各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规则或您通过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及交易服务商网站或系统签署的法律文件之约定或任何法律法规规定时,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有关法律文件的约定,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和资料以及您的违法、违约行为和对应的交易文件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披露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①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及其他网站公布;②向交易服务商及与您交易的主体以及有权的仲裁机构和司法、行政等权力机关提供;③向受公司、交易服务商或与您交易之其他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用户委托的专业法律顾问、催收机构等服务机构提供;④其他披露方式。

11.2.5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有权的仲裁机构或司法、行政、立法等权力机关提供您的个人资料和信息。

11.2.6  提供给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和个人信用数据库,以供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查询和使用。

11.2.7  提供给由合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以供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查询和使用,并按照行业协会的要求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和展示。

11.2.8  提供给公司的关联方、合作方以用于完成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对您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您的个人资料和信息进行核实、对您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等)。

11.2.9  基于服务用户之目的,在公司的关联方、合作方同意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与公司的关联方、合作方共享您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以便关联方、合作方向您展示公司提供的商品、服务或推广活动。

11.2.10  当您使用或申请使用公司的关联方、合作方提供的服务或与其或拟与其进行交易时,将您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共享与该等公司关联方、合作方,使其可以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和资料。

11.2.11  您授权的其他情形。

11.3  您对其他用户信息的使用

11.3.1  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时,您有权要求公司提供通过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服务与您发生交易的其他用户或主体、交易服务商的信息和资料,且公司提供的该等信息和资料仅以在如下情形发生时公司已获取和掌握且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所必须为限:

(1)与您交易的其他用户或主体、交易服务商发生了与您签署的法律文件项下的违约行为;

(2)您已依法对与您交易的其他用户或主体、交易服务商提起了有关您与该其他用户或主体、交易服务商通过公司的服务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仲裁或诉讼并提供了有效的立案(受理)证明文件;

(3)发生了有碍您在通过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服务进行的交易项下相关权益实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解散、清算、宣告破产以及其他情形。

11.3.2  对于您通过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签署法律文件或向公司申请披露而获知的其他用户或主体、交易服务商的资料和信息,您同意并确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有权的仲裁机构、司法、行政等权力机关的要求,您仅可将该等资料和信息用于实现、维护您在与该其他用户或主体、交易服务商签署的法律文件项下的权益以及履行您在该等法律文件项下的相关义务,不得将该等资料和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更不得非法出售该等信息和资料。

十二、 通知

对于本协议项下的各项通知,公司有权以在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中盛金融微信服务号、APP公示的方式发送,也可以向您的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账户、您提供的您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发送信息的方式发送,还可以拨打您预留的电话号码的方式发送,以及向您预留的住址以快递、挂号信的方式发送。如以公示方式作出的,在公示当日即视为已经送达;向您的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账户、您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以电子信息形式发送的,一经成功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以电话形式发送的,通知作出之时即为送达;以快递、挂号信的方式发送的,投递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请您密切关注您的电子邮箱 、站内消息系统栏中的邮件、信息及手机中的信息,并在您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及时通过操作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相关板块进行更新,公司仅以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向您发送各项通知,如您因未按上述约定及时进行联系方式更新而导致您发生任何损失的均由您自行承担。您同时同意并确认,若您设置了不接收中盛金融e路贷平台的有关通知或提醒,则您有可能收不到该等通知信息,您不得以您未收到或未阅读该等通知信息主张相关通知未送达于您。

十三、 适用法律和管辖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产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由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 其他

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并应继续予以履行。